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4〕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发改环资〔2024〕1104号)、《交通运输部等十三部门关于印发〈交通运输大规模设备更新行动方案〉的通知》(交规划发〔2024〕62号)等精神和自治区有关部署,按照《交通运输部财政部关于印发〈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交运函〔2024〕390号)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桂交运输发〔2024〕55号)等文件要求,为加快推进我市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工作,现将我市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实施时间及范围
实施时间及范围详见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
二、补贴标准
具体补贴标准详见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
三、申请资料
(一)更新新能源城市公交车
1.报废车辆的首次注册登记时间、车辆识别代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等信息与佐证材料。
2.新购车辆的识别代号、车辆型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等信息与佐证材料。
(二)更换动力电池
更换动力电池车辆的车辆识别代号、旧动力电池包数量、旧动力电池包编码,更换后的动力电池包数量、动力电池包编码、生产日期等信息,以及动力电池更换合同(含动力电池安全合规 性要求)和验收证明等佐证材料。
上述《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以及更换动力电池验收证明应于2024年7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其中,《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应由有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开具,《机动车注销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提交截止日期为2025年1月15日。
四、申报流程
(一)申请人在完成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后,填报《新能源城市公交车车辆更新申请表》(附件1-1)、《新能源城市公交车车辆动力电池更换申请表》(附件1-2)和相关申报材料,企业于2025年1月20日前向企业所属的市、县级道路运输与服务信息中心提交补贴资金申请(海城区、银海区的公交车辆向北海市道路运输服务和信息中心提交申请材料,合浦县的公交车辆向合浦县道路运输服务和信息中心提交申请材料)。
(二)企业所属的市、县级道路运输服务和信息中心(北海市道路运输服务和信息中心、合浦县道路运输服务和信息中心)收到申报材料后,要及时进行审核、反馈审核结果。申请人提交的信息真实完整,符合国家相关文件及本细则要求的,予以审核通过;信息不完整或不清晰无法辨识的,审核部门将补正信息要求告知申请人,申请人按要求在2025年2月10日前补正有关信息。
(三)各市、县级道路运输服务和信息中心(北海市道路运输服务和信息中心、合浦县道路运输服务和信息中心)要及时汇总符合补贴条件的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信息,确定补贴金额,于2025年2月17日前上报市交通运输局复核(联系电话:0775-2031366)。市交通运输局会同市级财政部门复核并公示无异后,于2025年2月24日前向企业所属的市、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反馈复核结果,由企业所属的市、县级财政部门及时向公交企业支付补贴资金。市交通运输局于2025年2月20日前,通过交通运输部统一启用的“城乡道路客运燃料消耗信息申报与补贴管理系统”(yb.motcats.com.cn,以下简称申报系统)填报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情况,并从申报系统导出本辖区《新能源城市公交车车辆更新申请表》(附件1-1)、《新能源城市公交车车辆动力电池更换申请表》(附件1-2)并填报《 市新能源城市公交车车辆更新与动力电池更换汇总表》(附件1-3)一式3份加盖公章上报至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同时抄报自治区财政厅。
(四)资金拨付。按《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桂交运输发〔2024〕55号)及有关文件要求执行。
五、其他相关事项
各相关单位如有疑问,请向所在辖区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资金申请办理部门咨询(详见本通告附件2)。
特此通告。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
北海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10月23日
12月26日,贵阳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全市生态文明建设有关情况。据悉,2024年贵阳市持续推进绿色经济发展,绿色生活方面,全市新能源、清洁能源公交占比达100%,中心城区绿色出行比例达69%。 据介绍,绿色经济是贵阳市高质量发展的主路径。绿色生产方面,贵阳市绿色工厂累计达56家、绿色工业园区累计达5个,前三季度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达66.06%。 绿色消费方面,贵阳市累计创建绿色物流园区9个,全市直接拉动汽车、家电、家居换新销售额61.75亿元,占全省近50%。 绿色生活方面,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86.4%;绿色文明方面,县级及以上党政机关建成节约型机关比例达100%,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稳定在99.4%以上,森林覆盖率稳定在55%以上。 据统计,2024年以来,贵阳经济发展含“绿”量稳步提升,年末绿色经济增加值占GDP比重预计在5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