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发展人工智能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和《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加快推动人工智能在交通运输领域规模化创新应用,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到2027年,人工智能在交通运输行业典型场景广泛应用,综合交通运输大模型体系落地部署,普及应用一批智能体,建成一批“人工智能+交通运输”标志性创新工程,人工智能成为引领交通运输创新发展的重要动力。到2030年,人工智能深度融入交通运输行业,智能综合立体交通网全面推进。智慧交通与智慧物流领域关键核心技术实现自主可控,总体水平位于世界前列,培育一批新产业、新业态,形成较为完备的交通领域人工智能治理体系,引领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迈上新台阶。
(二)加快智能产品创新。加快智能驾驶系统、远程驾驶座舱等产品研发。强化公路高性能夜视监控、结构检测等新技术、新装备研发应用。鼓励无人机、全地形车等新装备的研制。推动智慧列车装备、智慧重载、新一代通信信号装备、列车智能调度系统等铁路装备升级。加强智能船用设备、智能船舶和海上智能搜救装备研发。积极开展智能摊铺和压实机、造塔机、造桥机、智能巡检机器人等施工和维养装备研发。推进智能搬运装卸、仓储配送、智能安检等设施设备研发。
(三)建设综合交通运输大模型。构建涵盖多种运输方式,贯通基础设施、运输服务、行业治理等业务领域,面向交通运输典型应用场景的综合交通运输大模型,打造“人工智能+交通运输”高质量数据集、算法库、工具链,为建设智能综合立体交通网提供技术底座。
(二)智能铁路。支持具身智能列车与自主协同控制系统研发,大力推广自感知、自学习、自运行的智慧化、绿色化动车装备,加速列车智能驾驶、群组运行控制、智能供电等技术应用,提升技术装备故障自检测、自诊断、自修复等智能运维能力。加快推进中国智能铁路标准体系优化完善,在通信信号、牵引供电、工程装备、客运服务、运输组织、养护维修、安全应急等方面加速智能示范场景赋能,进一步促进铁路旅客和货物的高效安全运输。
(三)智慧航运。推进港口智能感知网络建设,加快码头设备设施数字化建设、自动化改造、智能化升级,鼓励建设基于“数据大脑”的综合管理系统,加强运营监管与风险防控。推动建设面向全程物流链的“一站式”协同系统,提升国际枢纽海港对外服务智慧化水平。开展智慧海事监管系统建设,推进区域水上交通组织一体化,加强沿海和内河主要干线水上交通运行监测。推广智能船舶自主航行系统及在海事和航道巡查中的应用,组织开展内河货运船舶自主航行创新工程。推广船闸区域集中控制技术,推进内河高等级航道船闸智慧化升级和多梯级通航建筑物联合调度。完善长江航运相关系统,强化监测预警、运行分析、智能研判,提供全方位、全要素、全时段公共服务。
(四)智慧民航。推动航司航线规划、签派决策、机组排班等智能辅助优化,提升航班运行态势精准感知与扰动情景下的智能恢复能力。推动机场运行保障节点的全流程感知和预警,实现保障资源的智能规划和分配。探索人工智能辅助飞行流量管理、航迹预测等应用场景,推进人工智能技术在空管的智能化应用。深化生物识别、智能安检等“无感通行”技术应用,强化机场运行安全领域新技术应用。提升行业监管的主动感知、精准识别与风险防控能力,打造民航智慧安全管控体系。鼓励新型航空器产业发展及应用,促进低空民用航空发展。
(五)智慧邮政。加快推动邮政快递基础设施改造升级,打造智能、高效寄递网络。全面推广智能收投设备、智能语音客服,满足多样化客户需求。推进自动化仓库、自动分拣、智能装箱、智能安检等技术应用,实现入库、仓储、包装、分拣、安检全流程智能化。推进智能视频、智能调度等技术应用,实现远程安全监控和设备故障检测。鼓励城市加大场景和路网开放,推动新型快递配送设备规模化应用,推广末端智能配送服务。推广应用通用寄递地址编码,提供标准寄递地址编码信息,实现信息连通、企业互通、全链贯通。
(六)智能建养。加快建设交通基础设施服役性能智能监测和预警系统,组织实施重大灾害智能管控处置技术创新工程,形成智能监测、预警、响应、管控成套技术方案,逐步实现重点基础设施全覆盖。推广应用轻量化智能路面检测车、桥梁巡检机器人、水下探测机器人、智能疏浚装备等。推进人工智能技术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施工、日常巡查、检测监测、病害诊断、技术状况评定、养护决策等应用。鼓励采用智能测量、众源水深等技术,实现道路高精度地图和数字航道自动生成、动态更新。鼓励应用装配式桥梁、码头等工程结构部品部件智能化生产技术,提高工程作业效率。
(七)联程联运与智慧物流。深入推进综合运输服务“一票制、一单制、一箱制”,推动以电子认证、区块链等技术为支撑的运输电子单证应用,优化贸易便利化环境,提升联程联运服务质量和智能化水平。推动人工智能与枢纽规划、建设、运行管理深度融合,支撑枢纽集群高效协同运行、(近)零排放。加强智慧供应链管理和智慧物流大数据应用,提升物流信息系统资源整合能力。
(二)加快高质量数据集建设。加快国家综合交通运输信息平台和综合交通大数据中心一体化建设。推动产学研用各方深化数据共享,建设高质量人工智能大模型训练数据集。探索建立交通运输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机制,促进公共数据开发利用,发展数据要素市场。深入实施交通运输领域“数据要素×”行动,支持公共数据和企业数据融合创新应用。
(三)推动泛在网络设施建设。推动人工智能、新一代通信、物联网等技术综合应用,支撑交通基础设施网、运输服务网、能源网与信息网络融合发展。构建行业设施设备实时监测和智能感知体系,实现重大交通基础设施信息自动采集与监测。加快建立5G、卫星通信、卫星互联网等公共网络和行业专用网络融合的交通数据传输通道,推动交通新型基础设施从“连接提速”到“算力增效”。
(二)持续完善人工智能治理机制。推动交通运输领域人工智能应用制度与标准体系建设,构建交通运输领域人工智能技术监测、安全评测、风险预警、应急响应体系,加强对关键算法、重要数据的风险防控。制定交通运输人工智能应用安全指南。实施标准提升等行动。布局交通大模型标准规范体系,建立行业大模型建设指引和准入规范。加快智能驾驶、智慧航运等重点领域标准规范制修订。鼓励企业牵头围绕新产品、新技术、新业态,在生产制造、测试评估、智能交互、运行服务等方面制定标准规范。
(三)加快形成人才聚集效应。加快培养交通运输领域人工智能科技领军人才、卓越工程师和青年科技人才。在交通运输优势学科高校推进建设人工智能科教融汇中心,鼓励开展“人工智能+交通运输”复合型人才培养,探索产学研用联合培养机制,促进教育、科技、人才“三位一体”协同融合发展。
交通运输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数据局 国家铁路局 中国民用航空局
国家邮政局
2025年9月22日
日前,交通运输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数据局、国家铁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邮政局发布了《关于“人工智能+交通运输”的实施意见》(交科技发〔2025〕92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为便于社会各界更好地理解相关内容,切实做好《实施意见》的贯彻实施工作,现解读如下:
交通运输场景多元、数据丰富,是人工智能重要的先行落地领域之一。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深入推进“人工智能+交通运输”行动,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数据局、国家铁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邮政局在系统梳理技术攻关需求、全面盘点典型应用场景的基础上,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的原则,制定了《实施意见》,旨在加快推动人工智能在交通运输领域规模化创新应用,引领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迈上新台阶。
一是加大关键技术供给。提出了开展应用技术攻关、加快智能产品创新、建设综合交通运输大模型等3项重点任务,聚焦行业发展的共性需求与前沿方向,构建覆盖全产业链的人工智能产品体系,全面提升交通运输系统的智能化水平,筑牢人工智能应用根基。
二是加速创新场景赋能。充分发挥行业应用场景丰富的优势,从组合辅助驾驶、智能铁路、智慧航运、智慧民航、智慧邮政、智能建养、联程联运与智慧物流等领域部署7项重点任务,以场景创新为牵引,以试点示范为抓手,打造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应用案例,形成以点带面、整体提升的发展格局,拓展人工智能应用广度。
三是加强核心要素保障。提出了统筹优化算力供给能力、加快高质量数据集建设、推动泛在网络设施建设等3项重点任务,因地制宜强化算力保障,构建覆盖多模态、多场景的交通运输大数据资源体系,打造天地一体、云网融合的交通数据传输网络,为人工智能应用提供高速、可靠、安全的支撑体系。
四是优化产业发展生态。提出了提升产业生态孵化能力、持续完善人工智能治理机制、加快形成人才聚集效应等3项重点任务,充分发挥创新主体作用,加强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加快人工智能技术成果转化,建立多层次的人才培养体系,完善人工智能创新环境。
《实施意见》还提出了建立交通运输人工智能协调发展机制、加大应用场景开放力度、加强网络和数据安全合规管理、完善伦理审查规则和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网络和数据安全保护体系、深化对外交流合作等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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