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15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了关于《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第355批)和《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三十八批)拟发布内容的公示。

原文如下:
关于《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第355批)和《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三十八批)拟发布内容的公示
根据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和《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节能 新能源车船享受车船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74号)、《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享受车船税优惠的节能 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的公告》(2022年第2号)等有关要求,现将《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第355批)和《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三十八批)拟发布内容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传真、电子邮件形式或通过网上意见征求系统反馈。
申报本批《公告》新产品的汽车、摩托车生产企业共计706户,其中汽车生产企业572户、摩托车生产企业134户。以上企业申报的新产品共计2534个,其中汽车产品2235个、摩托车产品299个。申报新能源汽车产品的共有153户企业的407个型号,其中纯电动产品共119户企业352个型号、插电式混合动力产品共18户企业25个型号、燃料电池产品共16户企业30个型号。
申报本批《公告》变更扩展的汽车、摩托车、低速汽车生产企业共计870户,其中汽车生产企业730户、摩托车生产企业137户、三轮汽车生产企业3户。以上企业申报的变更扩展共计8866个,其中汽车产品8509个、摩托车产品284个、三轮汽车产品73个。
附件:
1.《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第355批)拟发布的新增车辆生产企业及已准入企业变更信息名单.doc
2.申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第355批)的车辆新产品公示清单
3.申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第355批)的车辆变更扩展产品公示清单
4.《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三十八批)拟发布的车型清单.doc
公示时间:2022年4月16日—2022年4月22日
传真:010-66013726
电子邮件:qiche@miit.gov.cn
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
2022年4月15日
记者从市场监管总局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标准化专题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根据电池使用寿命推算,我国即将迎来动力电池规模化退役阶段。预计到2030年动力电池回收国内市场规模将突破千亿元。 据统计,2024年国内动力电池回收量突破30万吨,对应市场规模超480亿元。 市场监管总局标准技术司司长刘洪生说,市场监管总局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等相关部门,围绕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全产业链,积极推进相关国家标准研制发布,为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产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 截至目前,我国已发布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国家标准22项,涵盖动力电池回收通用要求、管理规范、拆解规范、余能检测、再生利用、锂离子废弃物回收利用、再生黑粉等多个方面,有力支撑和引领动力电池回收产业高质量发展。 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谢再春介绍,福建省作为全国动力电池产业的重要生产基地,实现了科技创新与标准研制深度融合,形成了可复制推广的标准化示范模式。 宁德时代子公司邦普循环将自主研发的DRT定向循环技术转化为先进标准,实现镍钴锰回收率99.6%、锂回收率96.5%,2024年处理废旧电池超12万吨,再生锂盐1.71万吨。 泉州清能公司通过构建标准体系,2024年处理退役电池237吨,减碳238吨,产值达23...